刘振民

刘振民

联合国副秘书长

刘振民先生于2017年7月起担任联合国副秘书长,主管经济与社会事务。刘振民副秘书长之前自2013年起担任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他曾担任众多重要外交职务,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特命全权大使、常驻代表。刘振民副秘书长从事外交工作35年,具有丰富的外交经验。他深入参与气候变化谈判长达十年,其中包括《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谈判。在过去几年中,他担任过不同职务,但一直致力于推动和推广可持续发展。刘振民副秘书长于1982年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担任的职务包括外交部部长助理(2009-2011);特命全权大使和常驻联合国副代表 (2006-2009);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2003-2006)等。作为主管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高级官员,刘振民副秘书长负责领导联合国秘书处支持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后续进程。他同时指导众多实质性服务于政府间进程的工作,如联大第二和第三委员会的年度会议,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的会议等。刘振民副秘书长也负责领导联合国经济和社会问题的政策分析及发展领域能力建设工作。他在包括互联网治理、气候变化、发展筹资等涉及发展的领域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供政策建议。刘振民副秘书长生于中国山西省。他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已婚。